第36章 第三十六章(1 / 2)

巫璜最后还是帮了青霄一把。

当然跟他和青霄有多少交情没半毛钱关系,纯粹是考虑到青霄现在所在的世界跟他的坟墓就像是船和水的关系, 万一出了点什么事情风浪太大翻船就糟糕了。

不过他能做的也就是帮青霄稳定稳定空间结构, 熟悉一下主脑的运转方式以及教一教他如何维护世界正常运转, 更多像是该怎么还掉主脑欠下的大笔债务, 那么多储备粮任务者那么多系统拖油瓶该怎么处理, 外加作为一个球而言毫无生活质量可言的悲惨状态, 就只能靠青霄自己去克服了。

青霄对着意识深处老实如鹌鹑的主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算了,还是讲吧,现在不讲等他把主脑的欠债还清了主脑就真的可以成为历史名词了, 那时候他想讲也讲不了了。

青霄!!!!!

——还是毫无起伏的无机质声音, 字正腔圆令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日课三发骂完主脑, 青霄神清气爽地按照他和巫璜的约定支付给了巫璜应有的报酬。

巫璜这么卖力气地帮他,可不是一条敷衍了事的项链就能解决问题的。但青霄现在的状态就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反正掏出去的都是主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家底, 他这个刚继任的一毛钱都不想要。

不对, 谁他妈是主脑的儿子。

青霄又觉得情绪有点崩。

巫璜对青霄丰富的内心戏一无所知, 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青霄说好支付给他的报酬上。

旁的各种珍宝都是搭头, 真正重要的是主脑陆续从不知道哪几个世界收集来的尸骨——先前一直以诅咒之玉的名字在系统商城高价出售, 现在全部下架, 已经被任务者买走的那一部分, 如果还没送出去青霄就支付些积分收购回来, 如果已经被送出去了, 他就下发个任务让任务者把东西拿回来。

诅咒之玉本身在系统商城里的售价并不算高, 和青霄能的收购积分一比,绝大多数任务者都很乐意跑那么一趟赚笔外快。

没错,青霄也开始像主脑那样开始剥削任务者的劳动力了。

他静下心来仔细想了一想自己身上那小山一样的债是谁的锅。罪魁祸首当然是主脑没错,可实际执行者还不是那些储备粮任务者,一个两个沉迷攻略玩弄感情在危险的边缘不亦乐乎地试探,巴不得一个世界从主角反派到配角龙套大被同眠,那秉承着谁搞出来的事谁自己去收拾的原则,他们的债就让他们自己去还好了。

修罗场好,修罗场妙,总归都是甩不掉的拖油瓶,上好的劳动力不压榨还指望青霄当牛做马给他们爱的供养呢。

“我,咳咳……”巫璜觉得变成个球之后青霄的思路愈发难以捉摸了,但他还是接着说完了后半句,“要是有合适的苗子,也会带给你的。”

坟墓本身在原定计划里是要变成一个完整的世界的,巫璜可以预期未来还是会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掉进坟墓——那些都是安排好的定数,理应推动坟墓向着完整世界不断发展蜕变。

但是巫璜这个预定是要成为世界基石的老粽子不好好死着被弄得起尸了,并且未来几百几千年并没有什么死回去的打算,那么连地基都没了坟墓也不可能按照计划接着往下蜕变,导致掉进来的“东西”送又送不回去,留下来除了添麻烦也没什么别的用处,不如丢给青霄废物再利用。

考虑到青霄的欠债量,巫璜这边不管多少人他都能吃得下。

一定程度上,巫璜觉得可能到自己活腻了想死回去的那天,青霄都不一定能还完主脑欠下的债。

青霄感激地给了巫璜一个拥抱,或者说他本来是想拥抱一下的,但情绪一激动好不容易捏出来的人形就又弹回了大光团子的模样,只能跟巫璜蹭蹭以示友好,又把自己刚从主脑那乱七八糟历史记录里查到的消息给了巫璜。

他给了巫璜那条项链——他现在已经知道那上面嵌着的红宝石是丹粟的心脏了——的初始空间坐标,有了坐标巫璜就能循着找到准确的世界落点,加上主脑历史记录里关于这条项链的完整消息,巫璜应该能在那个世界里找到丹粟更多的尸骨。

——传说千年前矮人族最伟大的两位宗师级强者劳伦和亨利,曾经猎杀过一头巨龙。

早已消失在历史之中,凶残强大统领着整个天空的巨龙。

它的双翼展开遮天蔽日,一双眼眸带着黄金一样的光芒,能够喷出烈焰焚烧万物,坐拥着世间无数珍宝。

劳伦和亨利在已经消失在海中的孤岛上与巨龙鏖战七天七夜,终于砍下了巨龙的头颅。垂死之际不甘受辱的巨龙引动火焰将自己的尸身焚烧,只留下了琉璃般的龙骨,融化黄金般的眼眸,以及比世上任何宝石都要瑰丽的心脏结晶。

相传这三样宝物中蕴藏着巨龙身上无穷无尽的力量,却也一样隐藏着巨龙死前无穷无尽的怨恨。

矮人们把心脏结晶送给了与他们世代交好的大帝国劳伦迪乌斯,打造成了帝国代代相传的帝位证明“帝国之心”,而龙骨与龙眼,以及故事中巨龙所拥有的无数珍宝……

……

“矮人们在龙骨上铸造了辉煌的王庭,将龙眼镶嵌在王冠之上,数不胜数的珍宝堆砌,映得地下五彩斑斓如梦中仙境。”

破旧的小酒馆里,吟游诗人拨弄着怀竖琴,唱着这老掉牙的曲子。

有人哄笑让他换上点新鲜花样,风里来雨里去的佣兵们对这种骗小孩子的故事毫无兴趣,他们更愿意听听贵族家小姐的花容月貌,或是某家夫人沸沸扬扬的桃色新闻。

吟游诗人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为了今天的小费他正准备换首曲子,就有人丢了枚金币到他的手里。

“继续唱。”说话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

这少年边上还坐着个人,比他稍大一点二十余岁的青年,淡淡端坐着便仿佛这小酒馆成了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那白皙纤瘦的指间所执着的也不是木酒杯和廉价麦酒,而是上等水晶杯中盛着鲜血般的甘醇琼浆。

这两个人一进来吟游诗人就注意到他们了,哪怕他们并没有穿着多华贵的衣服戴着多少首饰,但通身的气度便是和这个小酒馆格格不入的矜贵疏离。

不过他们两个再怎么样貌出众气度非凡,也不比吟游诗人手里那枚金币来得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