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1 / 2)

世间生灵, 越是得到的多, 越是在算计。

若是没得到, 心中尚且还觉得可以。

若是得到过, 哪里还甘愿随随便便就将自己得到的再去丢掉呢

他们算计天,算计地, 将自己也算计进去。

然而着世上,情之一字是最最算不得的。

孟晓妮曾经以为自己身为一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阿修罗, 丝毫不需要去算计。她自冥河中来,顺应天道而生, 顺应天道造就了六道之一,创建了传说中的阿修罗一族。

多了不得的成就啊。

要不是女娲在前先成圣人,后土在后化为轮回都无法成圣,孟晓妮又自地府中诞生, 潜藏在地府里头,指不定她就也是一个圣人功德的存在。

世事无常。

孟晓妮捡到了一只小凤凰。

随后她希望这只小凤凰, 能健康平安长大。

她又发现了自己种族注定灭亡的结局。

再不算计, 她所拥有的, 即便没有抓紧在手里的东西,都会一一失去。

她哪里能舍得呢

这小凤凰,从当年被她捡到,就用那种懵懂的求生渴望看着她, 到后来一心依赖。随着时间流逝, 那眼内的情绪, 一天比一天亮眼, 到如今,甚至甘愿替她抗下天塌地崩。

他从一只丑不拉几的小凤凰,长成了一只燃烧火焰能映一片天的大凤凰。

从“我想活着”,到“我愿意为你去死”。

孟晓妮心软得一塌糊涂。

她望着鬼凤“不至于。”

有她在,他们不至于沦落到那么悲惨的境地。

孟晓妮转了身子,拉着鬼凤的手“走了,都到神农架来玩了,就好好玩。”

鬼凤闷不吭声,任由孟晓妮拉着他走。

神农架到底多是自然风光。

美到无话可说。

山水天各一色,谁都无法压过谁。天地用处的绚丽工笔,是以孟晓妮那种浅薄的文学功底,无法描绘出来的。

孟晓妮和鬼凤从人流中走出,渐渐走向了人迹罕见处。

“晚上就随便住一住。”

以天为被,以地为铺。看太阳东升西落,看夜间斗转星移。这是他们这种不用顾忌蚊虫蛇蚁,不用顾忌野兽飞禽的存在,才可以不做任何准备并考虑干的事情。

孟晓妮将鬼凤往偏僻地方带,带着带着,就直接到了距离第二天不远处的一个山上。

自上而下,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湖泊。

湖泊景致美到如同虚假的照片,湖上有飞禽滑过捕鱼,周边有成片的树林。

冬季的这儿,色彩没春夏那么漂亮,然而依旧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孟晓妮指了一棵看着比较粗壮的树“你喜欢这棵树么”

鬼凤自下而上看起了面前的这棵苍天大树。

这棵树长的并不是非常规矩。

大约是命途多舛,外加上足够幸运,这树长得非常适合造窝。

它在不知道长到多少年的时候,被雷狠烈劈了一道,硬生生给劈成了两半,结果一道雷没有劈死它,甚至没让它因雷劈而被烧光,反而有了一个新的造型。

它身躯的两半由于空间足够,纠缠在一起又肆意生长,搞七搞八后,还有点地府火山口那梧桐树的影子。

差别还是有的。

梧桐树是孟晓妮亲手打造,能遮风挡雨,还有一点阿修罗专有的艺术审美。

阿修罗一族善战归善战,但谁让女子都长得漂亮呢

他们天生就对美丑有所了解。

而面前的这棵树,雷劈之后,长得还是有点歪的,它纠缠出的不是一个空心洞,而是一个含有一个空心的树椅子,中途弯曲打折的那种。

真不知道是不是除了被雷劈,它还遭遇了诸如野兽撞击这种事情。

当然,不管是年岁还是大小,这棵树和梧桐树相比,更不可同日而约。

树上有鸟巢已经霸占了窝。

窝里头没有鸟蛋也没有小鸟。

这倒是有点点奇怪。

鬼凤对这棵树没什么大的喜好,也说不上不喜欢“还成。”

孟晓妮点头,还成就是不讨厌“那将就一晚上,明天晚上,我们去神农顶附近看看。到时候再建一批好看的屋子。”

鬼凤“嗯。”

他微微一顿,再度开口“这儿的屋子,我来建。”

孟晓妮看向鬼凤。

鬼凤看着树的神情,有点认真。

孟晓妮笑了笑“好啊。那我去采蘑菇,晚上我做一个蘑菇锅,随便煮点吃。”

鬼凤应声。

孟晓妮和鬼凤当即分开行动。

神农架这儿物产丰富,蘑菇这种存在简直是太好找了。几乎可以说是,但凡土壤稍微有点带潮湿的角落,几乎都能够挖掘出一大片的菇。

有的菇能吃,有的菇不能吃。

色彩越是丰富的,越是不能吃。

在野外求生的常识便是好看漂亮还能存活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野外,漂亮的东西,要么有毒,要么很凶残。

这是生物繁衍自然发展,为了适应生存而必然有的趋势。

孟晓妮挑菇的时候,当然选择的全是看起来实在不怎么好看的白色或者灰色的菇。

传统蘑菇、平菇、草菇等等